炳釗和文娜相識了。
那年,炳釗31歲,文娜26歲。
文娜是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炳釗的。那時候,文娜還在幫傭,只是已經(jīng)成為管家。而炳釗在糖果店工作。
婚姻是需要搭配的,文娜的干練和炳釗的老實形成的互補,順其自然的走在了一起。
婚禮是回文娜老家辦得,畢竟所有的親戚都在老家。文娜在上海的積蓄足以讓婚禮不失體面。
炳釗在沈家宅租了一處房子,與其說房子,其實也就是一戶人家的閣樓。這戶人家是二房東,每個月要交給大房東三擔米作為房租,而把閣樓租給炳釗后,自己只需要承擔兩擔米,另一擔米由炳釗出。
閣樓非常小,但總算也是一個家了。
文娜28歲的時候,第一個孩子出生了。
文娜這時候已經(jīng)不再幫別人做傭人。
文娜在臨產(chǎn)的那個月,找了隔壁的阿姨服侍了自己一個月。在坐月子的時候,文娜吃上了一只雞。那時候物資匱乏,一只雞的價格居然相當于普通工人半個月工資。
炳釗所在的糖果店關(guān)門了。廠里給每位員工一筆豐厚的補償,炳釗也拿到了200塊錢。
炳釗拿著這筆錢,和文娜商量著今后的生活如何安排。一番盤算后,兩人決定用這筆錢去買一輛黃包車,自己做生意。當時的黃包車很少是由自己購買的,大多數(shù)人都是去“車場子”租車,每天賺到的錢再交給公司一部分。而炳釗則是自己買了一輛車,雖然也需要捐一個營運牌照,但至少車是自己的,每天也不需要交錢公司。就這樣,炳釗開始了踩黃包車賺錢的生涯。
炳釗的黃包車并非人力車,而是三輪車形式的黃包車,相比起來輕松很多。在當時,黃包車夫雖然也面臨著競爭,但是相對于普通工人,還是有的賺的。
只是文娜總是埋怨炳釗,因為炳釗每天賺到2元錢就回家,畢竟不用上交額外的錢。而據(jù)說有些人可以賺到5元錢。以炳釗的性格,并不愿意為了錢而犧牲太多自己的時間。這或許受到了當年紅幫裁縫學徒的影響,一切都要留有余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