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三章 變法
隨著討伐袁白的大潮落幕,元起率軍沿海路返回了遼東,然后從遼東沿陸路回到燕京。因為江東的局勢已經穩(wěn)定了下來,孫策已經掌控了大局,因此,甘靜和魯肅率領的水軍,也隨同元起一起返回了幽州。
剛剛到達燕京,李儒就拿著一張幽州出產的薄紙走了過來,上面寫著潛龍成員傳回來的兩條消息。第一條,元協(xié)已經同意了元起的保奏,讓孫策出任揚州牧之職,統(tǒng)領江東、淮南等地;第二條,則讓元起有些吃驚,宇宮照烈部下的宇宮仁、泰河聯(lián)手,在青、徐交界處,一戰(zhàn)消滅了袁丁派往淮南的大軍,審配僅僅率領著三四千殘兵返回鄴城,顏良、文丑都被宇宮照烈收降了,另有一萬袁軍,也一同投降了宇宮照烈。
元起知道,宇宮照烈要對袁丁動手了,或者說,他是在為動手前,做著準備。不過,在聯(lián)合宇宮照烈一起攻打袁丁之前,元起還有著一些問題必須要提前解決。北疆的鮮卑雖然已經臣服,并不是說自此以后,北疆就安穩(wěn)如山了,西北還有辛蠻盤踞,和辛蠻比鄰的,還有被元起打的元氣大損的刺塔人。
盡管辛蠻和刺塔因為元起的打壓,實力大不如以前,但畢竟也是一個隱患,這個隱患不除,元起可沒有辦法安心攻打冀州。袁丁和刺塔的關系很好,如果在元起攻打冀州的時候,刺塔人受袁丁之托,在自己背后搞點什么小動作,那可是相當的麻煩。所以,元起當初和宇宮照烈爭奪這場戰(zhàn)役的主動權,把開戰(zhàn)的時間和方式捏到自己手里,就是為了留出時間來,先把刺塔和辛蠻徹底鏟平。
當夜。元起找來諸葛亮、賈愿、荀略、李儒和徐庶幾人,連夜商討針對辛蠻和刺塔的方案。開始的時候,眾人的思路在處在正確的道路上,可是商量來商量去,眾人卻先后發(fā)現(xiàn)了一系列的問題,以至于征討刺塔、辛蠻之事,竟然不能順利的進行下去。幽、并二州在經過平定北疆的戰(zhàn)役之后,士兵非但沒有減少,反而增加了許多,這多出來的一部分人。大多都是漢化后的鮮卑族戰(zhàn)士,雖然可戰(zhàn)的軍士增多是件值得高興地事,但是各種問題卻也相繼暴露了出來。
首先,就是軍餉的發(fā)放,以及軍糧的供給問題。鮮卑族人各個驍勇善戰(zhàn),凡是成年的男子,稍加訓練,都是一名不錯的騎兵,即使再怎么優(yōu)中選優(yōu)。以鮮卑人龐大的人口基數,最后被選到軍中服役的,依然有五萬之眾,這五萬軍士的糧餉、裝備、戰(zhàn)馬等等等等。都需要盡快籌措,以便把他們盡早訓練成軍。雖然在光州,也就是以前的鮮卑境內,元起得到了大量被凍死的牛羊。諸葛亮把這些牛羊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,都通過太始商會和上官氏商會變成了錢糧,但也僅僅是比較寬裕的完成鮮卑人內遷之后的問題而已。根本就沒有多少多余的錢糧來供養(yǎng)這五萬騎兵。
其次,鮮卑人雖然在一系列比較平和的政策下,逐漸融入了漢人之中,但畢竟時日還短,還沒有形成徹底的融合,如果在這個時候,元起率領大軍離開的話,難免會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,會借機挑起境內漢人和鮮卑人的矛盾,這對元起的統(tǒng)治,勢必會造成影響,不利于日后的發(fā)展。
再次,元起在一年之內連續(xù)平定高句麗、扶余和北疆,不少武將、能臣都被留在了當地,用以安撫當地民眾的情緒和震懾宵小,像魏延、張龍、鄧芝等人,分別留在扶余、高句麗等各地,出征刺塔和辛蠻,這些猛將和能臣是必不可少的,元起必需找到合適的替代者,來替代者接替魏延等人的工作。
另外,元起還要留下足夠多的將士,鎮(zhèn)守燕京,對內可以安民,對外可以保境。尚未完全漢化的鮮卑人中,還存在著少數極端份子,如果他們和冀州的袁丁聯(lián)合起來,那將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。所以,這次征討刺塔和辛蠻的人手,不能太多,最多只能抽調出全部軍隊的四分之一。也就是說,元起麾下雖然有二十四萬大軍,但最多,也只能動用六萬人而已。想要以六萬將士迅速平定辛蠻和刺塔,實在是有些困難。
基于以上幾點原因,元起等人的話題,逐漸轉換到了政策改革上來了,隨著光州并入元起的治下,原有的幽并都督令,顯然已經有些不太適應了,現(xiàn)在的情形,亟待元起在原有的政策中保留精華,然后在加入一些新的政令進去,從而促進幽、并、光三州穩(wěn)定的向前發(fā)展。
于是,在接下來的幾天,元起推遲了戰(zhàn)前的準備,轉而開始和麾下數十名文武官員,共同商討新政的制定。在商討的過程中,最為沉默寡言的,就是田豐了,可是一旦他開口提出意見,就一定是一針見血,直指問題的要害,即使是面對元起的辯論,也絲毫不肯松口,直到這個問題,在眾人的反復磋商之下,得到妥善的解決為止。
七天之后,新的政令出臺了,現(xiàn)在元起掌管著三個州的地盤,而且以后還要攻打辛蠻和刺塔,所以,幽并都督令這個名稱,顯然已經不再適用了,新的政令在大家的商討之下,被命名為燕京律。元起的政治、經濟和軍事中心,都在燕京,以燕京的名稱命名新的律法,也確實是在合適不過了。元協(xié)還給了他臨機專斷的職權、總督三州軍政大事的職權以及開府的職權,憑借著這些特權,元起可以名正言順的制定律令,而不必擔心受到天下士林的譴責,只需在律令正是實行之前。給元協(xié)寫一道奏折,告之實行新令的事情,讓元協(xié)了解一下新律法的內容,就可以了。
在燕京律中,原有的九禁十八斬、屯田令、鹽鐵令等數種適用的法令被保留了下來,以確保軍令森嚴、促進農事生產以及把鹽和鐵徹底控制在元起手中等等。除此之外,一些促進民族融合,相互協(xié)調發(fā)展的法令,被命名為華夏令,正式被編入燕京律中。華夏令這個名字。是元起親口叫出來的,除了元起之外,沒有任何一個人明白“華夏”這兩個字,代表著什么意思,但是既然是元起親口取的名字,而且態(tài)度十分堅定,眾人也就同意了下來。華夏令的法令極為嚴厲,對漢人和鮮卑、扶余、高句麗等少數民族一視同仁,凡是試圖分裂民族融合的。挑唆民族矛盾的等等行為,無論是漢人還是少數民族,一律嚴懲不貸。
本著精簡和通俗易懂為根本,燕京律制定出臺之后,一共有十二道法令,共計小項條款一百八十三條,在律令繁雜的漢代,可謂是最為精簡的一部律法了。別看燕京律的法令并不多,但是對軍、政、民生等等各個方面,都有著詳盡且細致的涵蓋,能夠讓幽、并、光三州內的所有子民,做任何事情的時候,都有法可依。燕京律的出臺,對元起治下的三州有著深遠的影響,相信在燕京律的約束和規(guī)范治下,境內用不了多久,就會變成類似后世的法制社會,不會再有人在犯罪之后而逍遙法外的情況出現(xiàn)了。
同時,燕京律打破了一直以來,士族階層居于統(tǒng)治地位的壟斷。燕京律倡導人人平等,即便是士族眾人犯了法,也一樣會被捉拿問罪,和普通民眾沒有任何的區(qū)別,所以燕京律剛一出臺,就受到了老百姓們的熱烈擁護。元起是決心用燕京律當做突破口,正式向士族宣戰(zhàn)!已經不合時宜的士族制度,距離徹底被廢除的日子,已經不遠了。當然,幽、并、光三州內,并不存在足以影響大局的士族,因此燕京律的實施,并沒有受到什么阻力,但是元起相信,當燕京律的功效逐漸發(fā)揮出來之后,居住在三州之外的漢人們,一定會感覺的到,燕京律是真正為老百姓制定的律法,屆時,必然會有大量的漢人會遷居到三州境內來。
和老百姓的反應不同,三州之外的士族世家們,在觀看了燕京律的規(guī)定之后,沒有一個人的臉色是好看的,不少人都氣的把手中的燕京律手抄本直接扔掉。不過,元協(xié)倒是一個例外,他在觀看了元起派人送來的燕京律條款之后,非但沒有生氣,反而大加贊賞,并立刻下旨,在關中地區(qū)試用燕京律。
雖然元協(xié)也算得上是士族的代表人物之一,但國家如今十分頹廢,元協(xié)這個名義上的天子,實際能掌控的地方,也只有京城以及長安兩個城市附近的地區(qū)了,幾經磨難之后的元協(xié),早已經看的很通透了,權力什么的,他早就不放在心上了,只要元氏的血脈能延續(xù)下去,他就知足了。
在歷經閹黨、董猛之亂后,關中地區(qū)已經沒有什么像樣的大士族存在了,元協(xié)在處斬王諾的時候,還借機拔掉了一些毒瘤,更是讓這個地區(qū)的士族遭受了一定的打擊,所以燕京律在關中地區(qū),也得以順暢的頒布施行了下去。元協(xié)這個無意的舉動,為以后的大一統(tǒng),提前打下了一定的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