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聽審
縣衙里外已經(jīng)十分熱鬧了,幸虧是在疫期,更多的人待在家里,消息傳遞沒有之前靈便,所以,楚月寒他們還可以輕易地?cái)D到公堂門口。
公堂之上,慕容府的管家站著,那元修道人卻是跪著。
縣令大人習(xí)慣地把驚堂木一拍,力度卻把握得恰到好處。既要顯出官府威風(fēng),又不能嚇跑了道門仙氣。待審出個(gè)究竟,自然有法理給這告狀的和這被告的一個(gè)交代,誰也別想責(zé)怪官府偏心。
慕容府管家指著元修道人對縣太爺說:“我們在這道士的房里搜出了我家三夫人的一枚玉珮,上面刻有一個(gè)“蘭”字,是我家老爺送給三夫人的信物。”
堂上眾人皆知慕容大人單名為“蘭”。
縣令大人接過慕容府管家呈上的玉珮,其上的刻字果然非凡。
縣太爺雙目一亮,望向元修道人:“這枚玉珮,你是從何處得到?”
“大人明察,小道冤枉?。 ?p> 元修道人自然是懂得火候的,什么時(shí)候該說什么話,他是不會(huì)弄錯(cuò)的。況且璇清觀中去搬救兵的人,還沒有任何消息送來,他怎能輕舉妄動(dòng)。
“玉珮上的刻字是我家老爺獨(dú)門筆法,別處沒有,你是如何從三夫人那里拿到的?”慕容府管家冷冷地問元修道人。
“大人在上,小道未見過三夫人,這枚玉珮,小道也未曾見過,不知道怎么會(huì)在小道的房間?!?p> 元修道人面不改色,盡管是被人一路推搡著帶到縣衙,他的心中卻異常沉穩(wěn)。
慕容府管家見元修道人不肯說實(shí)話,便向縣令大人告狀:“這道人定是與我家三夫人有私情,望大人明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