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:離奇詭案
林初雪將整件事緩緩道來,裴彥也就了解了案子的經(jīng)過。
這李清意是東都崇業(yè)坊玄寧觀的觀主。
這玄寧觀本是一破落小觀,平日里甚少香火。
因為太過破落,就連道觀中的女冠,全都去了別的道觀,到了最后,整座道觀竟然只剩下了上代觀主一個人。
就在上代觀主無以為繼時,李清意來到了這座道觀。
上代觀主年老無力,道觀平日又無甚人煙,因此,整座道觀便顯得破落不堪。
自從李清意來了之后,整座道觀便煥然一新,屋頂漏水的地方全部被修繕完畢,觀內(nèi)神像被擦的一塵不染,就連房梁上的蜘蛛網(wǎng)都被一掃而光。
上代觀主對李清意自是滿意無比,仙去之后,就將整座道觀交予了李清意打理。
李清意也沒有讓觀主失望,即使是一個人,也將整座道觀打理的井井有條。
因為李清意人長的漂亮,又勤勤懇懇,在崇業(yè)坊就有了好大的名聲。
尤其是李清意解決了崇業(yè)坊幾家妖怪害人的事件之后,她的名聲又是更上一層樓,玄寧觀的香火也日漸旺盛起來。
林初雪便是在一次案件中與李清意結(jié)識的,此后兩人便經(jīng)常往來,結(jié)下了深厚的友誼。
就在前幾天,裴彥帶來了十幾個被拐賣的孩子。
有的孩子就在當(dāng)天被自己的家人給領(lǐng)走了,但還有八個孩子,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,沒有被領(lǐng)走。
因為這些孩子受到了很大的驚嚇,互相抱團,衙門也沒辦法將其拆散,安置在各捕快家中。
而衙門除了大牢外,又沒有一次性安置這些孩子的地方。
于是,就將這些孩子暫時放置在了玄寧觀中。
但沒想到,這才沒幾日,玄寧觀就出了事。
事情的起因是源自三個小混混。
這三個小混混雖然沒有幫派,但平日里混跡街頭,欺行霸市,無惡不作。
雖然并沒有什么大惡,但小偷小摸不斷,人憎狗厭。
屬于那種捕快和武侯眼里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的雞肋型地痞流氓。
就在昨天,李清意帶著八個孩子出門采購東西,就在西市,遇到了這三個流氓。
這三個流氓見李清意生的漂亮,又帶著八個孩子,就上前大聲調(diào)笑起來,說這小娘子看起來年歲不大,倒是挺能生的。
李清意帶著孩子,倒是沒有理睬他們。
但三個流氓見李清意不說話,以為李清意害怕,就更加放肆,堵住街口,不讓李清意和孩子們走。
李清意帶著孩子們?nèi)ツ睦?,他們就跟到哪里?p> 就在這時,一個孩子忍不住了,上前就對著其中一個地痞流氓狠狠踢了一腳。
這一腳可壞了事,三個地痞流氓大怒,揚起巴掌就要扇這孩子。
看到這一幕,李清意終于忍無可忍。
挽起袖子,三下五除二將這幾個地痞流氓揍的人仰馬翻。
地痞流氓自然不服氣,一邊大聲叫囂著讓李清意等著,一邊落荒而逃。
有道是君子報仇,十年不晚,小人報仇,從早到晚。
果不其然,還沒隔夜,三個地痞流氓就齊齊吊死在玄寧觀門口。
打更的更夫路過玄寧觀,大老遠看到玄寧觀門口像是掛著三條風(fēng)干臘肉似的東西,走進一看,卻是三個直挺挺吊在玄寧觀門口,翻著白眼,舌頭伸的老長的尸體。
更夫當(dāng)場就嚇尿了褲子,三魂七魄俱散,一邊敲著鑼,一邊朝武侯鋪子跑,鬧出了好大的動靜。
之后,衙門便派來了捕頭,但捕頭還是來的太遲了。
玄寧觀門口被圍觀的百姓圍的水泄不通,犯罪現(xiàn)場被破壞的七零八落,衙門本就不甚良好的破案率更是雪上加霜。
這案子太過詭異,三個大活人,全都吊死在玄寧觀門口,腳下距離地面一米間隔,雙腳懸空,周圍空空蕩蕩,也沒有墊腳石之類的物件,基本可以排除自殺嫌疑。
根據(jù)捕頭的調(diào)查,有人看到過這三個地痞流氓在崇業(yè)坊出現(xiàn),并打聽過玄寧觀的事。
而且,捕頭調(diào)查了這三個地痞流氓的社會關(guān)系,他們得罪的人十分之多,但全部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,并沒有可以上升到深仇大恨以至于殺人的境地。
唯一一次比較大的沖突,就是白天和李清意的沖突,且三個流氓口中有濃重的酒氣。
因此,根據(jù)捕頭推斷。
大概率是這三個地痞流氓在夜里聚會喝酒,咽不下白天那口氣,因此借著酒氣,來到玄寧觀,想要報復(fù)李清意。
但卻被李清意失手殺掉。
因為景國律法并不嚴苛,擅闖玄都觀,打人,最多會被判為流放。
而致人死亡,哪怕是過失,也會被判處死刑。
所以,在李清意失手殺掉三個流氓之后,無法將尸體處理掉,就趁著夜色,將三個地痞流氓懸掛在玄都觀門口,造成三人自殺的假象。
當(dāng)然,這個推斷,捕頭自然不信的,不然也不會讓羅捕快和李清意來尋求裴彥的幫助。
但所有的證據(jù)都指向李清意是兇手。
他只能這么告訴縣太爺。
玄都觀本就香火旺盛,因此圍觀的人眾多,而這案子又離奇。
因此也就很快傳揚開來,說是有妖魔作祟。
雖然這個世界確實有妖魔,但對于大多數(shù)人來說,妖魔依舊是無稽之談。
而且,圣天子在上,萬國來朝,政通人和,作為天下首善之地,東都的縣令,你敢說是妖魔作案,不想干了?
因此,哪怕真是妖魔作案,縣太爺也得找個指使妖魔的人出來。
而且在古代判案,一是靠證據(jù),二是靠經(jīng)驗,而這兩點,在大多數(shù)時候,不一定那么靠譜,不然也不會有那么多冤假錯案。
這案子因為太過離奇,而作為離奇故事,傳到了很多貴人的耳朵中,甚至有人專門問縣太爺此事。
縣太爺?shù)膲毫艽蟆?p> 縣太爺壓力山大,底下的捕頭壓力更大。
這次案子也不敢摸魚處理,縣太爺又要犯人要得急,因此,捕快就只能根據(jù)證據(jù),將李清意作為犯人,關(guān)入大牢之中。
同時,另一邊,又派羅捕快和李清意去尋找裴彥。
因為,裴彥是捕頭知道的,唯一一個有真本事的能人異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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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原神更新,先更后改,我也想試試推理小說的寫法,萌新想看看哪種寫法更合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