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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詩三百年

第四章 駱賓王

唐詩三百年 愛煎蛋的煮手 2010 2021-07-14 19:48:38

  “一出門就掛彩,晦氣!倒是這首《獨酌》還行,聽著順耳多了,配酒正好壯膽壓驚。”李直的劍返入鞘,撿起地上的剩酒,往臂膀的傷口一倒,疼得李嘶的一聲,趕緊狂飲一口酒鎮(zhèn)痛。

  “刀是好刀,可惜跟錯人了,一個半截身子入土的老頭,還敢提野望?可笑!”李直撕了一角衣袖,簡單地包扎了傷口后,將王績的大刀拾起,放回馬車的車廂里。

  李直剛坐上馬車,想打道回府,不料懷里的詩譜又有了異常,竟是開始劇震。

  李直取出詩譜,金光如水波層層陣蕩,最后金光直指東方,綿久不息,“莫非那里有詩人?唉,我這勞碌命啊。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即可,受天子之托,怕是早晚搭了這條小命?!?p>  馬車重新啟程,疾奔東方,在斜陽的照耀下,拉出一道長長的影子。

  到了一處小山坡,李直看到一個小男孩坐在樹根上,正用手撫摸著肥圓的肚子,嘴巴叼著一根狗尾巴草。

  李直屏住氣,愈發(fā)謹慎,出門在外,有三種人要特別小心:花和尚、俏道士和小孩童。

  別看眼前的小孩紙靈動乖巧,富含貴氣,真要兇殘起來,同樣不好惹。

  李直掏出詩譜重新確認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詩譜的封面上,不知何時變了字樣,“人言”二字多了一個“王”,成了“全言”。

  “小友,是你作的...為何年紀輕輕不學好?叫什么名字?多大了?”李直無法相信這孩童也能作詩,還作詩作成了大唐天子的心中刺。

  那男孩聽見問話,先是一驚,抬頭看到李直,頓時一喜,唇紅牙白地笑了,

  “我叫駱賓王,今年七歲了,剛才在婚宴吃太飽了,迷迷糊糊走錯路,這位大哥,請問你知道長安街怎么走嗎?”

  駱賓王言語真誠,沒當李直是壞人,瞅見李直面色不愉,又趕緊解釋,

  “我是不認識新郎新娘,但我這婚宴也沒白吃他們的,我當場作了一首詩送那對新人呢,他們不虧的?!?p>  李直不禁笑了,這駱賓王還是太年輕了,詐一詐就招認了。

  真的是個詩人,嗯,小詩人。

  先前的王績有詩才,李直不覺得奇怪,只是可惜了王績心術(shù)不正。

  眼前的駱賓王,七歲,竟然也能作詩了?天才近妖哪!

  “詩...念來聽聽!若是你能悔改,我真的可以饒你一命,你還小,將來大唐用得上?!崩钪睔⒘艘粋€王績,已經(jīng)很不忍心了,對駱賓王更惜才。

  “你也懂詩?我在婚宴送的詩是《鏤雞子》:千里風云契,一朝深交合。草蛇銷寒墜,花枝發(fā)夜紅?!?p>  駱賓王還小,不像王績洞明世事,以為李直要找麻煩,帶有殺氣,是懷疑駱賓王扯謊,駱賓王不得不秀一波了,

  “怎么樣?這雖說是我即興隨意之作,但也是下了苦功夫,偷聽我爹娘三個月的墻角悟出來的。”

  李直沒去猜小小的駱賓王為啥懂這么多閨房的事,兩眼精光凝聚,盯著駱賓王身后的詩魂。

  駱賓王的詩魂是個握刀的俠客,和王績大為不同,王績愛酒,召喚出來的都是酒鬼酒客,而駱賓王的詩魂俠客就搞笑了。

  詩魂手上握著的那把長刀,刀尖上竟然掛著一只燒雞,妥妥的吃貨,不愧是混吃混喝的駱賓王。

  “是你了,找的就是你。天子有令,作詩必須四聲八病,暗合宮廷體之風,你在婚宴上,公然與我大唐詩風作對?!?p>  李直在心里默吟了駱賓王的詩,足足念了三遍,才品出里面的門道,難怪詩譜示意,大放金光了,駱賓王的詩,這玩意兒不是宮廷體,只是套了皮,

  “諒你年小,我的劍下不愿多一條冤魂,你只要答應我一件事,我就放你一馬?!?p>  李直左手一推,把佩劍出鞘,映出點點寒光,生怕駱賓王不識好歹,先嚇一嚇駱賓王再說。

  駱賓王急了。

  不是因為李直的劍。

  是詩!

  “喂,你到底懂不懂詩?。课疫@詩哪句不是四聲八病了?我可是嚴格按天子的宮廷體裁詩寫的,你可別不懂裝懂,想訛我?”

  駱賓王有點后悔瞞著長安城的親戚跑出來了,婚宴好吃,卻在郊外遇到狂徒,不懂詩的狂徒,跑又跑不動,只好大喊,

  “來人??!快來人啊!有歹徒要打小孩啦,快抓他?!?p>  “別費勁了,這兒一時半會沒人,縱是有人,我想殺你,誰也救不了。我當然懂詩,宮廷體詩最大的特點,不是帶著濃濃的宮廷風,而是沒有感情的冰冷和孤寂?!?p>  李直不想繞圈子,撕開駱賓王的偽裝,是死是活,不在詩,在于駱賓王的一念之間,

  “所有的繁華和熱鬧,最后只有空虛。你不同,你的詩有感情,花枝發(fā)夜紅,就一針見血,是愛,是情?!?p>  “因為我的詩有感情,有血有肉,你就要殺我?”駱賓王有些慌了,他還小,以為炫耀詩作,李直會震驚表揚呢,誰知是起了殺意。

  “你不想死,那你從今往后,不得再作詩,當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吧,不然就為我大唐出力,去從軍,到寧城去,當一個軍營小兵開始,到那時你想怎么寫詩,隨你?!?p>  李直的話,如寒光背刺,逼著駱賓王作選擇,陰贄的雙眼死盯著駱賓王,若有生變,李直的劍就會勢猛如虹,先殺了駱賓王再說。

  李直不敢賭,要是七歲的駱賓王逃了,以后會成長到什么地步。

  十個王績,都比不上一個駱賓王。

  駱賓王面色極喪,臉如苦瓜,說實話,他一個都不想選。

  這時,灌木叢中突然“撲、撲、撲”地飛出一群野鵝,猛地扎進了淺淺的水溪里。

  到了鵝群撲食的時候了。

  “我...我想吃鵝,吃完鵝就去從軍,否則你就一劍殺了我吧。還有,要是軍營不收我,嫌我小,你也得放我走,不能出爾反爾?!?p>  駱賓王咬咬嘴角,在野鵝和李直的劍之間,做出了艱難的選擇。

  李直笑了。

  駱賓王果然是個吃貨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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