盡管閔家真正用于春耕的是女子們,可勞動的成果一點也不少,除了之前的公田和私田,每天又有大約一畝地被開墾出來。一畝地在后世不算什么,在春秋時代,這種速度真的神速了。盡管閔家的牛已經(jīng)用于耕地,可全邑只有這一頭??捎?,另一個小牛還是牛犢,不能上套耕地。整個春耕完全是純人工勞動,閔家邑的女子們和后世的鐵姑娘有一比。
閔父站起身,看看遠處繼續(xù)在開墾荒地的邑中女子們,嘆口氣,也不知道該說什么?他是實在沒有辦法再搞到多余的糧食了。
回轉身,看看坐在凳子上的周書燦,慢慢說出他心中的疑問:“子騫,我們現(xiàn)在這么大規(guī)模的開墾荒地,到底值不值呢?這邊的麥苗都長這么高了,那邊的才播下種子,還有繼續(xù)開墾的,播種不知道什么時候了?
等到夏天,我們的賦稅會根據(jù)我們的土地多很多。如果無限制的開墾荒地,萬一遇到天災人禍,會不會最后打的糧食,不夠交稅呢?糧食不是一起成熟的,交稅肯定不能等所有的都成熟了才交,一定是按照一收獲的糧食畝產估算的?!?p> 開墾出來的荒地,立馬被播種上農作物,周書燦也不能確定這些農作物的畝產到底能達到多少?他雖然是農村長大的,可畢竟沒有種過地,更何況就是在后世種過地的人,也壓根不會知道在沒有機械設備和化肥的春秋時代,糧食的畝產量是多少?他就算是看過文獻,那種后世推測的,怎么可能和實際畝產量一樣呢?
土地的糧食收成完全靠天,周書燦目前唯一能做的,只能是以數(shù)量取勝。反正魯國實行的是初稅畝,荒地隨便開墾,現(xiàn)在人口稀少,連野人都沒有了,在閔家所處的這山坳里,只要開墾出來種上莊稼,就會有收成。除了交稅的兩成,再給佃戶一成,剩下的七成,拋去做工的邑民吃喝,怎么都會凈賺兩到三成吧?
“父,您放心,即使把這些田地的收成給種地的人一成,也不會影響到我們收入的,我們的收入只會越來越多。我知道父擔心初稅畝,雖然稅收是兩成的收入,減去這兩項,我們還有七成的收入。
父,我明白您是擔心這七成的糧食不夠家里所有人的開銷用度,我正因為也是這樣想的,才讓邑民不斷的開墾新土地。只要播種糧食,我們這七成糧食的基數(shù)就會越來越大?;鶖?shù)大了,我們才能知道維持四百邑民一年的糧食,到底需要多少?這樣,明年所有的事情才能有條不紊的進行。
今年這些全部是瞎子摸象,只能光憑想象去做。但是,不這樣做是絕對不行的。我們在這山坳里,山高皇帝遠,任何人來我們這里,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能熟悉我們情況的,無非是離我們最近的仲子家,他家又是外來的,我們又買了他家的奴隸,仲子為了自己的利益,大概也不會去舉報我們。
父,您看看耕地的這些女子,就因為說等收獲了給她們一成的收入,她們多干了多少的活。她們一點不比男子少做,吃的還比男子少,不補償她們,于心不忍呀。等我們的一切都穩(wěn)定了,這些土地都要租給他們種,我們只要收租就可以了,這就是地主和佃農的關系。
也就是今年艱苦這幾個月,還是我們家以前太窮了,我們提前準備的太不足了,不然也不會這樣被動的餓肚子。父,您放心吧,幾個月后,等到他們看到收成的糧食,會更加賣力開墾土地,那時候,我們的生活也會好過很多?!?p> 閔父扭頭看看周書燦,和兒子談話的時候,他感覺兒子說的都對,可等他一個人沉思的時候,他卻是感覺好像哪里不對,又想不明白到底哪里不對。
轉換話題說:“子騫,我讓宋長和書孫家的家臣狀聯(lián)系了。他去年負責我們這里的稅收,如果能買通他的話,他說不定還能借給我們一點糧食,不僅這樣,就是到夏天,我們的稅也會少算一些。仲子和他的關系不錯,仲子家去年就免去了公室那邊的稅,只稍微給書孫家交點就可以了。”
周書燦苦澀的笑下,當個貴族也不是容易的事,還要為賦稅和糧食發(fā)愁。魯國現(xiàn)在實行的事初稅畝,開墾多少的土地就要交多少的稅,土地還沒開墾好,閔父就要安排收稅的事情了。
公元前594年,魯國規(guī)定不論公田、私田,一律按田畝收稅。在實行“初稅畝”田賦制度之前,魯國施行按井田征收田賦的制度,私田不向國家納稅,因此國家財政收入占全部農業(yè)產量的比重不斷下降。魯國實行初稅畝,即履畝而稅,按田畝征稅,不分公田、私田,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積納稅,稅率為產量的10%。
“初稅畝”從字面上解釋,初,為開始的意思;稅畝是按土地畝數(shù)對土地征稅,具體方法是:“公田之法,十足其一;今又履其余畝,復十取一。”對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稅賦,對公田之外的份田、私田同樣根據(jù)其實際畝數(shù),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賦稅。
《谷梁傳》對初稅畝評價說:“初稅畝。初者始也。古者什一,藉而不稅。初稅畝,非正也。古者三百步為里,名曰井田。井田者,九百畝,公田居一。私田稼不善,則非吏;公田稼不善,則非民。初稅畝者,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,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。古者公田為居,井灶蔥韭盡取焉。”
這是對初稅畝的一種否定態(tài)度,認為初稅畝的實施是違背古法的“非正”行為。
井田制下,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,而初稅畝之后,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稅,也就變成了約十分之二,也就是“二”。
初稅畝對閔家來說是個好時機,不用擔心私田多了會有麻煩,只要交稅就能隨便開墾荒地,另外一個好處就是魯昭公時期三桓把持魯國,讓周書燦得以在縫隙中發(fā)展閔家的實力。三桓畢竟不是魯侯,再囂張跋扈也是有短板的,名不正言不順,很多事還是要魯昭公來做。
魯昭公五年,季武子罷中軍。四分公室,季孫稱左師,孟氏稱右?guī)煟鍖O氏則自以叔孫為軍名。
“三家自取其稅,減已稅以貢于公,國民不復屬于公,公室彌益卑矣”。
解釋下就是:三家卿大夫各自征收田稅,減除已有的稅,貢納給公室。以后,國民不再直接歸公室管理,公室的地位日益下降。